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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部证券9月8日公告,近日,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。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。按照规定,公司应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,并向陕西证监局提交书面问责报告。
经查,中国证监会发现公司存在部分项目质控、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,对投行业务人员考核体系不合理,内部问责不到位,且部分投行项目聘请第三方未严格履行合规审查。上述情况违反了相关规定。
(文章来源:界面新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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